【释义】:
“六笙诗”是指古文毛诗所传《诗经·小雅》中“有目无辞”的六个篇目:《南陔(gāi)》、《白华》、《华黍》、《由庚》、《崇丘》、《由仪》。因《仪礼·乡饮酒礼》记载说:“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乐《南陔》、《白华》、《华黍》。乃间歌《鱼丽》,笙《由庚》;歌《南有嘉鱼》,笙《崇丘》;歌《南山有臺》,笙《由仪》。”人们得知此六篇是用笙这种乐器吹奏的乐歌,故称之为“六笙诗”。《毛诗序》说此六篇是“有其义而亡其辞”,并叙其义说:“《南陔》,孝子相戒以养也。《白华》,孝子之洁白也。《华黍》,时和岁丰宜黍稷也。”“《由庚》,万物得由其道也。《崇丘》,万物得其高大也。《由仪》,万物之生各得其时也。”《毛诗序》是说这六篇原来是有词儿的,只是后来失传了。唐以前没有疑义。宋代疑古风气盛行,很多学者看出《毛诗序》的破绽:既亡其词,又何以知其义?如王质驳《毛诗序》说:“毛氏不晓笙歌而一概观之。大率歌者,有辞有调者也;笙者,管者,有腔无辞者也。”“有其义者以题推之者也,亡其词者莫知其中谓何也。”(《诗总闻》卷十)今人多从朱熹《诗集传》卷九《南陔》、《华黍》篇所说:“此笙诗也,有声无词。”“《乡饮酒礼》:鼓瑟而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然后笙入堂下,磬南北面立,乐《南陔》、《白华》、《华黍》。《南陔》以下,今无以考其名篇之义,然曰笙,曰乐,曰奏,而不言歌,则有声而无词明矣。所以知其篇第在此者,意古经篇题之下必有谱焉。”“笙诗”是用笙吹奏的乐曲,原本无词。有些学者说“笙诗”相当于“过门曲”,这是不合适的。过门曲是正歌开始前,或间歇处,或结束时由乐器奏出的音乐片断,要依附于正歌。而“笙诗”则是可以独立演奏的完整的乐曲。西晋东皙根据《毛诗序》的提示,一一补写了这六首笙诗,其诗至今仍存,但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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