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献诗陈志”就是顾颉刚先生所说的用诗“讽谏”,是《诗经》“本身固有的应用”。公卿大夫们将诗歌运用于政教,借献诗对统治者加以颂扬或讽刺。所献之诗可以是自作的,也可以是借用他人的。可以自己,也可由乐工代为歌唱或朗诵,可以在诗中直接点明创作目的,也可以比喻、象征,借它物以言之,主文而谲谏。《诗经》中许多诗最初就是为了讽谏而创作,如《小雅·节南山》,诗人明言:“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式讹尔心,以畜万邦。”周朝的统治者通过公卿大夫们的献诗了解民心向背,政治得失。先秦古籍如《国语·周语》、《左传》襄公十四年对此都有记载(参见“献诗说”)。现一般认为《颂》诗的全部,雅诗的绝大部分就是出于卿大夫之手,由他们直接献上去的。“献诗陈志”是周人“诗言志”观念的具体体现,是周朝公卿大夫诗歌创作的主要目的和用诗于政教的重要方法。汉代经师用《诗》于政教并非完全没有根据,只是错在主观臆断,比附经义,以偏概全,把整部《诗经》都当作谏书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