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清)江有诰撰 江有诰(?-1851)清安徽歙县人,字晋三。著有《音学十书》,分先秦古韵为二十一部,断定“古实有四声,特古人所读之声与后人不同”。对史料作客观分析,论断多精确。《诗经韵读四卷》见《江氏音学十书》嘉庆道光本、景嘉庆道光本;四川人民出版社重印严氏本;《音韵学丛书·江氏音学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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