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分肉


【原文】:

《汉书》卷四十《陈平传》:里社中(1),平为宰(2),分肉甚均。里父老曰:“善,陈孺子之为宰(3)!”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4),亦如此肉矣!”

【提要】:

陈平在乡里祭祀之后,掌管分割祭肉,公平无私,父老称善。陈平说:“如果让我当宰相,我也和分肉一样,公平合理!”

【词目】:

【陈平分肉】0307 杜甫《社日两篇》之二:“陈平亦分肉,太史竟论功”(72536)。刘言史《嘉兴社日》:“今年社日分余肉,不值陈平又不平”(14.5331)。社日:祭神之日。

【宰社】0308 周昙《曲逆侯》:“社肉分平未足奇,须观大用展无私,一朝如得宰天下,必使还如宰社时”(21.8353)。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