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弹筝


【原文】:

《南雍州记》:辛居士字夷仲,南朝宋人,隐于襄阳汉水之西,筑茅屋竹林中。好饮酒,春日卖笋买酒,截竹为酒器。人或问之,答云:“吾嗜酒爱竹,欲此二物永不相离,故尔(1)。”居士善弹筝(2),巴陵王休若往造之(3)。方坐林中弹筝,不为礼。少顷,回语其子曰:“取豹皮中五钱为殿下市瓜(4)。”置筝共语(5).王之宾客欲闻筝者,指令居士弹。居士曰:“辛非王门伶人(6),何事见逼。吾所以胜于君等,正为举止自由,若闻命鞠躬,即与君等何异?”占对强雅,众不能对。

【提要】:

刘宋时,辛居士隐居襄阳,爱竹嗜酒,善弹筝。巴陵王刘休若往访,不为礼,王之宾令弹筝,辛云其非王门伶人。

【词目】:

【居士筝】1437 孟浩然《张七及辛大见寻南亭醉作》:“山公能饮酒,居士好弹筝”(5.1561)。山公:指山简。

【居士竹】1438 孟浩然《晚春题远上人南亭》:“林栖居士竹,池养右军鹅”(5.1649)。韩翃《送客一归襄阳二归浔阳》:“空林欲访辛居士,古寺应怀远法师”(8.2749)。远法师:晋高僧惠远,居庐山,人称远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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