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宠一钱


【原文】:

《后汉书》卷七十六《刘宠传》:宠三迁拜会稽太守(1)。山民愿朴(2),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3),颇为官吏所扰。宠简除烦苛,禁察非法,郡中大化。征为将作大匠(4)。山阴县有五六老叟,庞眉皓发(5),自若邪山谷间出,人赍百钱以送宠(6)。宠劳之曰(7):“父老何自苦?”对曰:“山谷鄙生,未尝识郡朝(8)。它守时(9),吏发求民间,至夜不绝,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车以来(10),狗不夜吠,民不见吏。年老遭值圣明,今闻当见弃去(11),故自扶奉送。”宠曰:“吾政何能及公言邪(12)?勤苦父老!”为人选一大钱受之。

【提要】:

刘宠为会稽太守,为官清廉,调任时有父老五六人,各带百钱相赠,刘宠见盛情难却,各选一大钱受之。

【词目】:

【刘宠一钱】1757 贯休《宋使君罢新定移出东馆》:“必似汉高三杰去,且将刘宠一钱来”(外下625)。将:带。

【刘宠钱】1758 吴仁璧《金钱花》:“堪疑刘宠遗芳在,不许山阴父老穷”(20.7922)。

【一个钱】1759 方干《献浙东王大夫》:“到来唯饮长溪水,归去应将一个钱”(19.7488)。将:持。又《送王侍御入浙东》:“自将苦节酬清秩,肯要庞眉一个钱”(19.7489)。秩:职。肯:岂。

【一钱】1760 司空曙《送严使君游山》:“家楚依三户;辞州选一钱”(9.3312)。三户:楚南公云:“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夜犬无惊】1761 李白《送袁明府任长沙》:“自此长江内,无因夜犬惊”(6.1890)。

【夜犬无侵】1762 张说《奉和圣制赐诸州刺史应制以题坐右》:“三时农不夺,午夜犬无侵”(3.924)。三时:春夏秋农忙之时。不夺:不占,不误。侵:惊扰。

【犬不鸣】1763 钱起《送马明府赴江陵》:“万室遥知犬不鸣,双凫下处人皆静”(7.2604)。万室:民间。双凫:参看“王乔飞舄”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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