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父五鼎


【原文】:

《史记》卷一百一十二《主父列传》:尊立卫皇后(1),及发燕王定国阴事(2),盖偃有功焉(3)。大臣皆畏其口,赂遗累千金(4)。人或说偃曰:“太横矣(5)。”主父曰:“臣结发游学四十余年(6),身不得遂(7),亲不以为子(8),昆弟不收(9),宾客弃我(10),我厄日久矣(11)。且丈夫生不五鼎食(12),死即五鼎烹耳(13)。吾日暮途远,故倒行暴施之(14)。”

【提要】:

主父偃在拥立卫皇后和揭发燕王丑事中有功,大臣们都害怕他那张嘴,向他行贿。有人对他说:“太骄横了吧?”他说:“我幼年从学,四十余年,不能得志,父母不把我当儿子,弟兄不收留我,朋友离开我,我的灾难很久了:大丈夫不能封侯列鼎而食.死当受五鼎之烹。”

【词目】:

【主父五鼎】4231 吴筠《览古》:“主父食五鼎,昭昭成祸根”(24.9645)。

【偃求五鼎】4232 杜牧《春末题池州弄水亭》:“偃须求五鼎,陶祇爱吾庐”(16.5965)。祇:只。爱吾庐:陶潜《读山海经诗》:“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

【五鼎烹】4233 元稹《答姨兄胡灵之见寄》“孤芳安可驻,五鼎几时烹”(12.4524)。罗隐《雪霁》:“一竿如有计,五鼎岂须烹”(19.7571)。竿:指钓竿:暗用严子陵隐遁故事。须: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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