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特曼
沃尔特·惠特曼(1819~1892)美国著名诗人,生于长岛。为生活所迫,十一岁便辍学谋生,当过律师事务所差役、木匠、排字工人等。他刻苦自学,曾先后任《长岛鹰报》和《新月》的编辑。惠特曼饱览了美国大好河山,开阔了眼界。南北战争时期,他拥护解放黑奴运动,主动到华盛顿护理伤员。
1851年惠特曼着手写《草叶集》,1855年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草叶集》出版,共12首诗。1892年《草叶集》第九版增至383首。作者取名草叶,象征平凡而顽强的生命。诗人歌颂了人类和大自然,表现了美国平民大众的神圣和民主政治的伟绩。用朴实、粗犷的语言创造出不讲格律、不押脚韵的自由体。诗集从内容到形式都是全新的,因此,他被公认为美国现代诗的开山鼻祖。
我赞美自己,我歌唱自己,
凡我接受者,你必将接受,
因为属于我的每个原子,也属于你。
我邀请灵魂一道逍遥,
我逍遥自在地俯身下视,观察一片夏天的青草。
我的舌头、我的血液中的每个原子,都来这些泥土、这些空气,
我在这里为父母所生,我的父母也在这里为父母所生,他们的父母也是
如此,
我现在37岁,身体健壮,开始起步了,
但愿永不停步,一直到死。
信条和学派姑且休论,
暂时置于脑后而对现状表示满足,但是决不把它们忘记,
大自然不论好歹我都接受,无论何时都要让它说话,
让它用原始的活力说话,毫无顾忌。
《自己之歌》是《草叶集》初版时的12首诗之一,初问世时无题,直到1881年再版时才取现在这个题目。它是惠特曼最重要的诗篇之一,也是诗人最长的一首诗,总计1336行。它几乎包罗了诗人全部主要思想。这里,我们选了其中的一个片断。
从题目我们就不难看出,作者要热切地赞美自己,歌颂自己。这个自己并不是单指作者本人,而是指宇宙间所有的人。不管你是富贵还是贫贱;是美丽还是丑陋,是男人还是女人,是白人还是黑人,都是一个独立的自我。自己是自由的、无拘无束的,可以接受自己愿意接受的一切,灵魂无碍,可以逍遥自在地飞升到高远的天空,“观察一片夏天的青草,”享受美好的生活,个性得到充分的张扬。在诗中,惠特曼宣扬了个性自由。
惠特曼尊重个性是因为他崇尚平等,在他的世界里没有雅与俗、神圣与平凡的陈旧界限。他认为人的本质是一样的,每个人的舌头、血液中的原子,都来自泥土和空气,大自然赋予每个人同样的权力。“我在这里为父母所生,我的父母也在这里为父母所生,他们的父母也是如此,”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平等的、相通的,“因为属于我的每个原子,也属于你”。人类既然是大自然的产物,就要象大自然那样真诚、纯朴、自然、毫无顾忌。
推而广之,宇宙间的一切都有它存在的理由,都是与万物相通的,神圣不可侵犯。诗人歌颂了宇宙万物,《自己之歌》实际上就是人类之歌、宇宙之歌。这首诗给人以全新的感觉。惠特曼研究专家卡吉尔在为《草叶集》所作序言中曾经评价说:“《草叶集》表达了无数人的心声,那声音中稀有的敏锐感染力,来自天才与先知的启迪;似乎也是超自然的神秘力量,也是世纪的新声。”这新声便是诗中体现出的民主主义信念。
这首诗气势恢宏、如潮如海。从诗中我们可以感到诗人那汪洋恣肆、奔放不羁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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