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司马迁《报任安书》:司马迁无辜受了宫刑,内心无比愤怒,想自杀,又想到《史记》还未写完,因而忍辱负重,继续活了下法。在给任安的信中谈到这一点时,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重于泰山:比喻死的价值大。轻于鸿毛:比喻死得毫无意义。鸿毛,雁毛,比喻轻微。用之所趋异也,应用于死的地方不同(所以死也就有了轻重之分)。这几句话是说人都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轻有重,所以不能不认真选择。
成语:重于泰山。轻于鸿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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