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不贪为宝。


《左传·襄公十五年》记载:宋国有一个人得到一块美玉,他献给了子罕(子罕,宋国的正卿),子罕不要。那人说:我把这块玉给玉工看了,玉工认为是块宝玉,所以才敢献给你。子罕说:“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本段写子罕廉洁不贪。本句大意:我拿不贪为宝贝。意思是清廉之名胜于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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