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阳货》:“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草木鸟兽之名。’”
本段是说学习《诗经》的好处。《诗》:指《诗经》。本条大意:《诗》,可以激发意志,可以提高观察能力,可以养成群性,可以抒发幽怨的情感。本条可以用于《诗经》以外的诗、词、曲,也可以用于音乐等一类事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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