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形容在朝廷讲论经义。《后汉书·章帝纪》:“中元元年诏书,五经章句烦多,议欲减省。至永平元年,长水校尉(樊)儵奏言,先帝大业,当以时施行。欲使诸儒共正经义,颇令学者得以自助。……’于是下太常,将、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及诸生、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帝亲称制临决,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议奏》。张”九龄《故刑部李尚书挽词》之一:论经白虎殿,献赋甘泉宫。白居易《东南行一百韵寄通州元九侍御》:议高通白虎,谏切伏青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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