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香


【释义】:

指任主簿一类的郡县属官。《后汉书·仇览列传》:“仇览字季智,一名香,陈留考城人也。少为书生淳默,乡里无知者。年四十,县召补吏,选为蒲亭长。”“时考城令河内王涣,政尚严猛,闻览以德化人,署为主簿。”贾岛《送友人之南陵》:南陵暂掌仇香印,北阙终行贾谊书。林珝《送安养阎主簿还竹寺》:更寻栖枳处,犹是念仇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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