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顺:点、横、点、撇、横、横、撇、点、横折提、点、横、点、撇、横、横、竖

◎说明是非或争论真假。分~(亦作“分辨”)。争~。答~。~白。~驳。~护。~解( jiě )。~论。~士。~证。


动词

1.形声。从言,辡( biǎn )声。本义:辩论,申辩。

2.同本义。

argue; debate;

辩,治也。 —— 《说文》辩其狱讼。 —— 《周礼·乡士》分争辩讼。 —— 《礼记·曲礼》辩者言之信。 —— 《韩非子·八经》勿辩乃司。 —— 《书·酒诰》孔子东游,见两小儿辩斗。 —— 《列子·汤问》狼亦巧辩不已以求胜。 —— 明· 马中锡《中山狼传》

辩证;辩日(古代传说辩论太阳离地球远近的故事)

3.分别,辨别。通“辨”。

distinguish;

辩其功苦。 —— 《国语·齐语》若白墨之于目辩。 —— 《淮南子·滫务》目能辩色,耳能辩声。 —— 东汉· 仲长统《昌言·理乱》

辩章(辨别彰明。同辨章);辩析(辨别分析);明辩是非;辩白(申辩明白。同辨白)

4.治理,办理。

manage; handle;

辩治百官,领理万事。 —— 《淮南子·泰族》

形容词

◎有口才,善言辞。

adept at talk;

子言非不辩也。 —— 《韩非子·五蠹》

辩武(善辞令的人。即辩士);辩人(善于辞令的人。如说客之流);辩捷(能言善辩,口才敏捷);辩口(口才便捷,善于辩论)


〔辩〕字拼音是(biàn),部首是辛部,总笔画是16画

〔辩〕字是左中右结构,可拆字为“辛、讠、辛”或“辡、讠”,五行属水。

〔辩〕字造字法是形声。从言,辡( biǎn )声。本义是辩论,申辩。

〔辩〕字仓颉码是YJIVJ,五笔是UYUH,四角号码是00441,郑码是SESS,中文电码是6589,区位码是1771

〔辩〕字的UNICODE是U+8FA9,位于UNICODE的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基本汉字),10进制: 36777,UTF-32:00008FA9,UTF-8:E8 BE A9。

〔辩〕字在《通用规范汉字表》一级字表中,序号3372,属常用字

〔辩〕字异体字是䛒、辡、辯、𠷊、𦌽、𧦪、𧦬、𧩵、𧪔

字源字形

辩(简·楚〔战国〕·郭店) 楚〔战国〕 简 郭店

辩(简·秦·睡虎地) 秦 简 睡虎地

辩(简·汉·张家山) 汉 简 张家山

辩(石经·汉·熹平石经) 汉 石经 熹平石经

辩(石经·唐·开成石经) 唐 石经 开成石经

辩(传抄·唐·唐代石刻篆文) 唐 传抄 唐代石刻篆文

辩(印刷字体·宋·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辩(印刷字体·宋·增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辩(传抄·宋·汗简) 宋 传抄 汗简

辩(传抄·宋·古文四声韵) 宋 传抄 古文四声韵

辩(传抄·宋·集篆古文韵海) 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

辩(印刷字体·明·洪武正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辩(印刷字体·清·康熙字典)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大徐本)

徐铉 (宋)

卷别卷十四下反切符蹇切頁碼488頁,第12字續丁孫

辯治也。从言在辡之閒。

王筠句讀:「辯即辡之絫增字。」

《说文解字系传》(小徐本)

徐锴 (南唐)

卷别卷二十八反切皮緬反頁碼1138頁,第4行,第1字述

辯治也。從言在辡之間。

臣鍇曰:「察言以治之也,會意。」

《说文解字注》(段注本)

段玉裁 (清代)

卷别卷十四下反切符蹇切古音第十二部頁碼2966頁,第3字許惟賢第1288頁,第5

辯治也。

治者,理也。俗多與辨不別。辨者,判也。

从言在辡之閒。

謂治獄也。會意。符蹇切。十二部。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章太炎 (近代)

今之辦字,故訓治。

辯事,俗作辦,《漢書》尚作辯。

白话解释

辩,依法治理。字形采用“言、辡”会义,表示言在“辡”之间。

字形解说

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戰國文字字形從言、辡聲。從言,指法庭上的爭訟言辭;辡聲,聲兼義,指犯罪者在法庭上的相互論辯。從言、辡聲,表示犯罪者在法庭上的爭辯言辭。辯為辡的後起字,以辡字用為偏旁構件後,分化辯字以表示法庭上的爭訟言辭;分化辨字以表示辨別爭訟言辭的是非;分化辦字以表示法官處理的方法。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辯字的相关索引

#书籍索引
1汲古閣本第968頁,第4字
2陳昌治本第1245頁,第5字
3黃侃手批第926頁
4說文校箋第651頁,第2字
5說文考正第582頁,第3字
6說文今釋第2160頁,第2字
7說文約注第3594頁,第2字
8說文探原第7219頁,第2字
9說文集注第3077頁,第2字
10說文標整第387頁,第9字
11標注說文第625頁,第1字
12說文注箋第5145頁,第2字
13說文詁林第14151頁【補遺】第18131頁
14通訓定聲第3358頁,第5字
15說文義證第1291頁【崇文】第5161頁
16說文句讀第2129頁
17章授筆記第610頁,第1字
18古字詁林第十冊,第1048頁,第2字
19古字釋要第1349頁,第2字

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 :正文・酉集下 部首:辛部

武英殿刻本: 第2999頁,第11

同文書局本: 第1252頁,第14

標點整理本: 第1235頁,第26

同「辨」。《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履卦》: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又,詳審也。《周禮・天官》:惟王建國,辯方正位。

又,明悉也。《易・大有》:明辯晳也。

又,《集韻》:巧言也。《禮・王制》:言僞而辯。《史記・荀卿傳》:鄒衍之術,迂大而閎辯。

又,爭辯也。《禮・鄕飮酒義》:不慢不爭,則遠于鬭辯矣。

又,《說文》:治也。《書・酒誥》:勿辯乃司。《左傳・昭元年》:主盟者,誰能辯焉。【註】辯,治也。

又,微辯,諷諭也。《禮・儒行》: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

又,與徧通。《禮・樂記》:其治辯者,其禮具。【註】辯,徧也。《史記・五帝紀》:辯于羣神。《書・舜典》作徧。

又,與平通。《字彙補》:平均也。《史記・五帝紀》:辯秩東作,辯秩西成。《書・堯典》作平。

又,《五音集韻》:下辯,地名,在武鄕。

又,《集韻》、《韻會》:筆列切;《正韻》:必列切,𡘋音䇷 —— 與貶同。《周禮・秋官・士師》:若邦凶荒,則以荒辯之法治之。【註】辯,當爲貶。遭饑荒,則𠛬罰國事有所貶損。

注解

〔辯〕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酉集下,康熙部首是辛部

〔辯〕字拼音是biàn,左中右结构,可拆字为辡、言

〔辯〕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biàn] ⑴ 见“辩”。

国语辞典

两岸词典

翻译

dispute, argue, debate, discuss discuter, débattre, argum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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