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儒家传统美学的一个基本范畴。语见《论语·卫灵公》:“子曰:辞达而已矣。”从字面看,似乎孔子对文学作品的语言要求不高,不需要文采,只要能达意就行了。有人认为“辞达”与“巧言”相对,强调“辞达”,正是为了批判“巧言令色,鲜矣仁。”宋司马光《答孔文仲司户书》云:“今之所谓文者,古之辞也。孔子曰:‘辞达而已矣。’明斯足以通意,斯止矣,无事于华藻宏辩也。”“辞达”,自然包含着“达意”之义,上述说法自不无道理,然与孔子的本意还相距甚远。首先,孔子强调“辞达”与重视“文采”是完全统一的。孔子曾说:“言以足志,文以足言”。又说:“情欲信,辞欲巧”※。怎能说孔子不重视文采呢?“辞达”正是对“言以足志,文以足言”、“情欲信,辞欲巧”内涵的概括。自然它还包含有更深更高的意义,待后文细述。其次,孔子所批判的“巧言”,指的是用心不善,弄虚作假的语言,而不是巧妙的语言,有文采的语言。孔子所以要批判,就因“巧言”所表达的是虚伪的东西,不可能是“巧言”者真实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所以说“鲜矣仁”。
宋苏轼曾对“辞达”作过具体的分析,他说:“夫言止于达意,则疑若不文,是大不然,求物之妙,如系风捕影,能使物了然于心者,盖于千万人而不一遇也,而况能使了然于口与手者乎。是之谓辞达。辞至于能达,则文不可胜用矣。”(《答谢民师书》)按东坡的解释,“辞达”的要求是很高的。既要使客观的“物”能了然于心,也就是把握客观事物的本质;又要能使这个了然于心的“物”,即主体化的物,再了然于作者的口与手,也就是能使主体心上的东西,正确地客体化。欲达到这个要求,谈何容易。作者如能用自己的语言正确地表达客观事物的本质和主观的思想感情,那么,文章的作用也就很大了。
所以,清代学者潘德舆就把“辞达”称之谓“千古文章之大法”,是很有道理的。他在《养一斋诗话》中说:“‘辞达而已矣’,千古文章之大法也。东坡尝拈此示人,然以东坡诗文观之,其所谓‘达’,第取气之滔滔流行,能畅其意而已。孔子之所谓‘达’,不止如是也。盖达者,理义心术、人事物状,深微谁见,而辞能阐之,斯谓之达。达则天地万物之性情可见矣。此岂易事,而徒以滔滔流行之气当之乎?以其细者论之,‘杨柳依依’,能达杨柳之性情者也;‘蒹葭苍苍’,能达蒹葭之性情者也。任举一境一物,皆能曲肖,神理托出豪素,百世之下,如在目前,比达之妙也。《三百篇》以后之诗,到此境者,陶乎?杜乎?坡未尽逮也。”潘氏对东坡的批评,实有不妥。东坡《答俞括书》说:“孔子曰:‘辞达而已矣。’物固有是理,患不知之。知之患不能达之于口与手。辞者,达是而已矣。”不仅要求掌握客观事物的“理”,且要把它表达出来;还要探求物之妙趣,即主体对客体的审美感受,并把这感受也表达出来,当然是不容易的。所谓“求物之妙,如系风捕影”。
但潘氏认为孔子所谓“达”,不止“畅其意”;辞,即文不仅能达具体的“人事物状”,又能达抽象的“理义心术”。所以,“达则天地万物之性情可见矣”。“辞达”,乃文章之大法。这样的解释确比苏轼精深。
为什么说,“辞达”是文章的根本大法呢?这一问题尚须作进一步的探讨。辞,即文。但“辞达”这一概念的本义,应从超哲学的高度去把握,而不可局限文章学或美学。孔子是探索宇宙之根本和人生之究竟的圣人,犹中国的老子和印度的释迦牟尼然。《论语·卫灵公》:“子曰:‘赐也,女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对曰:‘然,非与?’曰:‘非也,予一以贯之。’”何谓“一”?有人认为“一”即是“道”,并用曾参的话说,就是“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这样就把孔子降为一般的伦理学家,是完全错误的。孔子的所谓“一”,当然是指“道”而言的;但孔子之所谓“道”,乃是天道,是最根本的道,与道家所谓道,是同一层次的最高范畴。虽然儒家与道家对“道”的理解有所区别;但他们所追求的理想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探索宇宙之根本和人生之究竟。所以,一旦掌握了这个根本的“道”,也就能超越俗常之人的智慧,于世事万物,一通而百通。孔子所谓“辞达”,达什么?就是为欲达这个“一”,这个“道”。儒家追求的理想目标就是“辞达而已矣”。“辞达”是儒学的最高范畴,其应之于文章学或美学领域,也就成了“千古文章之大法”。
孔子的“辞达”说,影响颇为深远。后世学者,诸如汉司马迁的“诗以达意”※,梁刘勰的“志足言文”※,晋陆机的“辞达而理举”※,以及明代何景明的“辞断意属,联类比物”※和宋濂的“辞达而道明”※等等,若追求其渊源所自,皆本于“辞达”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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