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补华


1835—1890

原名份,字均父,乌程(今浙江湖州)人。同治九年(1870)举人,历官山东补用道。著有《泽雅堂古文》八卷、《古今体诗初集》八卷、二集八卷、《砚佣说诗》※一卷。他诗学杜甫,以五古最胜,宏伟沉挚。论诗以五律为尊,认为学诗须从五律起。对于五古、五绝、七古、七律、七绝、排律等诗歌体裁,《岘佣说诗》都有论及,其中结合唐宋人诗歌作品加以论述品评者,尤见功力,可资参考。此外,他对于诗歌创作“忌直贵曲”※以及“刚笔、柔笔”※、情景关系问题的阐述,也很有见地,可为研究古典美学者取资。在清末诗人中,施补华的论诗主张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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