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林玉露


宋罗大经※撰。十六卷,《宋史·艺文志》著录于子部小说家类,《四库全书》收于子部杂家类,据自序,该书当成于淳祐十二年(1252)。《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其“体例在诗话、语录之间,详于议论而略于考证”。

《鹤林玉露》以儒家正统文艺思想论诗,坚持“文以贯道”的文艺功利主义观点,主张为文应取法《风》、《骚》,立意应“忠厚雅正”,用语要“优柔谆切”,存“劝戒”,补“实用”。据此标准,罗大经称杜甫为“千载诗人之冠冕”,这种坚持诗歌的现实性的审美标准,在南宋抗金斗争的复杂时代,尤显得他的进步性,在注重诗歌内容的同时,罗大经也极重视诗歌的艺术成就。他以“浑然天全”为诗歌的最高艺术境界。他在《鹤林玉露》中指出,作诗应“自然流出,不假安排”,“以巧进,以拙成”,“拙则达于浑然天全。”因此,他又注重感兴,指出“诗莫尚乎兴”。兴体,多富于形象性,如贺铸的“一川烟草”等句,不仅是博喻,且以象征性的画面,映衬“闲愁”,给读者以联想,尤为贴切。罗大经还讲求含蓄,认为陶渊明《赠长沙公》诗、杜甫《登高》、李商隐《汉宫》等,都是“字少意多”、“含不尽之意”的佳作,杜诗尤以“含蓄不露”为其主要的特色。此外,他还反对蹈袭,提倡“道古人所不道”,“自为一家”的独创性,因此,他肯定黄庭坚诗之自辟蹊径,“不向如来行处行”的勇气。在具体分析诗法时,对于诗中常出现的“助字”、“叠字”、“反言”,“健字”、“活字”,以及“常俗语”等,也作了解释。

《鹤林玉露》还以李公麟等人的艺术创作经验为例,精确地阐述了构思和形象思维的一些特征。罗大经首先强调艺术家应“师法自然”“穷昼夜不倦”地对客观事物进行长期、细致的观察与体会,以充分掌握描写对象的外在特征。然后,“积储精神”,即通过形象思维的加工,改造功夫,获得对事物本质规律的认识,“赏其神俊”,观马则胸有“全马”,观竹则胸有“成竹”。达到这种境界,就会产生形神兼备的艺术形象。

明代叶廷秀从《鹤林玉露》中辑出了近四十条诗话,编成《诗谭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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