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法正论


元代傅若金※撰,一卷。是书论及到诗之六义,诗歌与时代的关系,诗歌与诗人的品性、才学的关系、唐、宋诗之别,元代的诗坛,诗的从政专对的作用以及诗的作法等问题。其中虽有承袭前人的见解,然也不乏有一些值得肯定,具有积极意义的论述。如说:“魏晋以来则世降,而诗亦随之。故载于《文选》者,词浮靡而气卑弱”,而“唐海宇一而文运兴,于是李、杜出焉”,所以,作者认为唐刘禹锡说的“八音与政交通,文章与时高下”是可信的,正确的。诗歌的发展变化是与时代的兴衰、风尚等等紧密相关的。另如书中指出:“诗原于德性,发于才情”,是诗人品性、才情的表现,那么不同的诗人“心声不同,有如其面”,因才情品性有别,他们的作品便具有自己独特的风貌。“太白自有太白之诗,子美自有子美之诗,昌黎自有昌黎之诗”,“各自为体,不可强而同也。”又说:“作诗作文系其人所养如何”。这里不仅提倡发展不同的创作个性,而且强调作家要加强个人的“养”。谈到唐宋诗,作者认为“唐人以诗为诗,宋人以文为诗,唐诗主于达性情,故于三百篇为近,宋诗主于立议论,故于三百篇为远。”明确指出宋诗之弊。尤其对南宋诗坛“高者刻削矜持太过;卑者模仿掇拾为奇,深者钩玄撮怪至不可解:浅者杜撰张皇有若俳优”更为不满,认为“至此而作诗之意泯矣。”评论中肯可取。至于作诗之法,作者说:“作诗成法有起、承、转、合四字”,“又以一诗全首论之,须要有赋、有比、有兴,或兴而兼比尤妙”。“至若升降开合出没变化之妙,又在自得而非教者所能与也。法度既立,须熟读三百篇而变化以李杜,而后旁及诸家,而诗学成矣”。从不同方面论述,对于学习写作诗歌者也不无启发。此书收入《格致丛书》、《诗学指南》※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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