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张谦宜※撰。八卷。第一、二卷《统论》。第三卷《学诗初步》,系理论,第四至七卷乃《评论》,评汉、魏、唐、宋、元、明、清诗,第八卷《杂录》。全书颇有系统性。张氏于《自序》中称自康熙十五年(1676)从招远县杨先生(杨戭夏)游,颇得其论诗要旨。后张氏曾向李伊村等后学谈诗,伊村手记其言。康熙四十九年(1710)初秋,李伊村出示所记贻张氏“并向他建议说:“予何不扩充删定,使成一家言,且以示后生。”张氏“乃合伊村手录纂二百四十条”,而成此《斋诗谈》。
《斋诗谈》的中心论旨是标举诗之“意”。张谦宜明确指出:“造意是诗骨,故居第一。”所谓“诗骨”乃比喻“意”支撑全诗的重要作用,“第一”则强调其至高无上的地位。张谦宜对诗“意”之性质有认真的辨析与明确的规范。大致有六点:一曰意真。诗意之真主要体现为感情之真。因此张谦宜强调说:“诗只要情真”。二曰“有自家意思”,即意有个性。这与意真是相连的,惟有意真才是“自家意思”,才能表现诗人独有的胸襟、识见、情怀,由诗而见其人。三曰“立意高”。“立意高”是决定一首诗有较高价值的重要因素,它能表现诗人崇高的胸襟,使诗的主题思想高卓不凡,具有深刻的政治倾向性与社会内容。四曰意深。意深与意高是相辅相成的。但意高偏重于思想内涵的高远深刻,意深则偏重于感情的深沉感人。五曰意浓或意足。此指思想内容的丰富与感情的浓厚。六曰意雅。张谦宜指出“意有雅俗”,他自然推重意雅。此论不无保守性。所谓“雅”主要指对诗情有所节制规范,使之符合“正道”。那么诗意如何表现呢?《
斋诗谈》亦有具体阐发。首先,强调“意浑”:“意浑则味长,意露则透快而味短”,指诗意表现的含蓄蕴藉,浑然不露。诗意之表现除应“意浑”外,张谦宜又主张“自然浑成”。张氏对司空图《诗品》颇有研究心得,他对其中“疏野”、“高古”、“冲淡”、“飘逸”等诸品皆作了阐释,乃是从祟尚自然的角度立论的,既得《诗品》之精髓,亦反映他本人的美学追求。但张谦宜与司空图不同的是,他并未单纯崇尚“自然浑成”,又看到人工锻炼与自然的对立统一的关系。再次,《
斋诗谈》主张“意由己运,乃有真机”。此指“意”之表现应有诗人的艺术个性,即在诗的构思谋篇、选句运字等艺术技巧方面具有独创性。既然倡导“意由己运”,则嘲讽明后七子“李于鳞之乐府,则造赝鼎手”,又批评清初拟古诗人毛先舒※“推陈出新处绝少”,“著力摹古,痕迹不化”。此著论诗注重思想内容,倡导独创,对于扫荡清初以来的诗坛拟古余风有一定作用。
此著有乾隆二十三年(1 758)本。今收郭绍虞《清诗话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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