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皎然※对诗歌品第等级所做的区分。皎然在《诗式》※中列有“诗有五格”一则,以“不用事”为第一,以“作用事”为第二,以“直用事”为第三,以“有事无事”为第四,以“有事无事情格俱下”为第五,皎然将“格情并高”的“不用事”定为第一格,体现了重视情感自然抒发的特定审美倾向。即使“用事”,皎然也主张要经过熔化,借以发明新意,反对硬搬经典故实的“书生”习气。《诗式》一书的大部分篇幅,就是依上述五格,附举前代诗人的大量“名篇丽句”,为初学诗者提供辨识诗歌品第的参照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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