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从境中宣出


南宋僧人普闻在《诗论》中指出:“天下之诗莫出乎二句,一曰意句,二曰境句。”认为好诗应该是“意从境中宣出。”普闻说诗,从意与境入手,可谓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意与境,是中国古典诗歌理论的重要概念,简单地说,所谓意,是指作者的主观情意,境则指客观物景。普闻的诗论价值在于,他并没有简单、机械地对诗歌的意与境的确认,而是注意到了好的诗歌,应该完美地处理这两者的关系,故而他又进一步指出,好诗应该是“意从境中宣出。”所谓“意从境中宣出”,就是要求诗歌中所描写的客观景物与诗人的主观情感要有机地结合起来,互相交融,从而形成一种完美的艺术境界。意需要借助境而含蓄地流露,境要负载意而贴切地取譬。那么,什么样的诗算是做到了“意从境中宣出”呢?普闻对此举了黄庭坚的诗,诗曰:“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一夜十年灯。”普闻评曰:“春风桃李,但一杯酒而已,想象无聊窭空为甚,飘蓬寒雨十年灯之下,未见青云得路之便,其羁孤未遇之叹具见矣。其意句亦犹境中宣出。”普闻认为,“春风桃李”、“江湖夜雨”两句,从字面来看,是写景句,但如果仅作此理解则“谬矣”。因为诗人要表达的那种无聊,羁孤未遇之情,正是通过这两句诗而含蓄地表达出来的。因此,这两句诗已做到了“意从境中宣出”。普闻的这一分析是正确的,他要求诗歌“意从境中宣出”的主张,具有相当高的理论价值,苏轼在《东坡题跋》卷二中评陶诗说“境与意会”。近代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乙稿序》中说:“文学之事……意与境二者而已,上焉者,意与境浑,其次或以意胜、或以境胜,苟缺其一,不足以言文学。”可见,普闻与东坡、静安在判断诗歌成就高下的标准上,可谓是英雄所见略同。这个现象的本身,就说明了普闻的诗歌理论主张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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