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王夫之有关诗歌章法的意见。《姜斋诗话·诗绎》云:“句绝而语不绝,韵变而意不变,此诗家必不容昧之几也。”将诗歌语意连贯性的要求奉为作诗的一大准则,并举了《诗经》的两个例子:“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商颂·玄鸟》)是“句可绝而语未终”;“薄污我私,薄浣我衣。害浣害否,归宁父母。”(《周南·葛覃》)是“意相承而韵移”。还接着说:“尽古今作者,未有不率繇乎此,不然,气绝神散,如断蛇剖瓜矣。”可见王氏对诗歌语意的连贯相承是多么地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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