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人姜夔论诗,提倡“自然高妙”,但又不废诗法。他在《白石诗说》中说:“文以文而工,不以文而妙,然舍文无妙,胜处要自悟。”他重视诗法,说“守法度曰诗”,又说“不知诗病,何由能诗?不观诗法,何由知病?”但他所说的法指的是“活法”。他认为“学有余而约以用之,善用事者也;意有余而约以尽之;善措辞者也;乍叙事而间以理言,得活法者也”。他提出“雕刻伤气,敷衍露骨”,但又认为“若鄙而不精巧,是不雕刻之过;拙而无委曲,是不敷衍之过”,因而主张“体物不欲寒乞”,作诗也要讲究雕琢和文采。为了掌握诗法,姜夔提倡思和学。他说:“诗之不工,只是不精思耳。不思而作,虽多亦奚为。”“思有窒碍,涵养未至也,当益以学。”“沉著痛快,天也;自然学到,其为天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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