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诗(主要指七律)逢单句最末一字,用全上、去、入三声,加上双句中末尾一平声,即成四声递用。如崔颢《行经华阴》诗,用平韵,且首句入韵,余下三单句分别用去、上、入声,即四声递用。又有诗人尚能于一句中递用四声,上举崔诗最末一句“何如此处学长生”(平平上去入平平),便是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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