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体名。近体诗之一种,因格律严密故名。唐人亦有以之泛指近体诗者,参白居易《元宗简集序》。此一体制发源于南朝齐永明时沈约等所倡导之新体诗,至初唐沈佺期、宋之问时定型,而成熟于盛唐时期。律诗要求诗句字数整齐划一,每首分别为五言、六言或七言,称为五言律诗、六言律诗与七言律诗,简称五律、六律、七律,其中六律较少见。诗歌句子亦有一定限制。通常为每首八句;若仅有六句,称为小律或三韵律诗;十句以上,称为排律、长律。律诗声韵格律亦有严格规定,每首四韵或五韵,偶句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一般押平声韵,不得换韵,且每句各字及句与句、联与联之间之平仄必须遵循一定之规则。虽有变格,而以遵循规则之常格为主。律诗中间两联必须对仗,排律则除首尾两联外,中间各联必须对仗,小律则不要求苛守此规定,较为自由。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