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应物作。冯著与韦应物交善,大历三年至七年(768—772)任广州刺史兼岭南节度使李勉幕府录事,韦有《送冯著受李广州署为录事》诗。而这首诗可能是大历末年韦应物在长安,冯著自广州回,二人相遇时作。全诗语言质朴自然,明白如话,但情深意长,表现了对失意朋友的亲切关怀与深切同情。所以高棅评此诗曰:“不能诗者,亦知是好。”(《唐诗品汇》卷一四)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