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作于太和七年(833),时在洛阳任太子宾客分司。此时的诗人年事渐高,出任闲职,自叹事业无成,故人老去,意志有些消沉。这首诗与同期许多篇一样,表达了一种孤芳自赏、超凡脱俗的情绪。全诗以鹤喻己,以鸡群喻朝中小人,主人则暗指皇帝,借鹤立鸡群的感受表达了自己志向虽高、欲报皇恩,而杂于小人之间,难于施展才华、实现夙愿的无奈心态。说此诗“比意深远”(《唐宋诗醇》卷二五),实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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