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韬光禅师


白居易作。约作于宝历元年(825)至二年,时任苏州刺史。韬光禅师,唐虔州(今属江西)天竺寺僧人,曾在灵隐寺出家。此诗描写了韬光禅师出家的杭、虔二天竺寺的风光,在写景之中也暗示出韬光禅师的经历,并能以景衬人,对韬光禅师予以赞誉。形式上在不破坏律诗格律的前提下,妙用连珠体,令人读起来朗朗上口,圆润和谐。翁方纲云:“此等处,皆足见古人之脱化。”(《石洲诗话》卷二)陈衍评云:“此七言律创格也。惟灵隐、韬光两寺实一寺,一山门实两山门者,用此格最合。其余‘东西涧’、‘南北峰’、‘前后台’、‘上下界’,无一字不真切。故此诗不可无一,不能有二。”(《石遗室诗话》卷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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