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为乾元二年(759)秋,杜甫流寓秦州(今甘肃天水)时作。诗借弃妇命运,寄寓身世之感。黄生曰:“偶有此人,有此事,适切放臣之感,故作此诗。”(《杜诗说》卷一)诗中佳人的形象,典型而又独特,可怜而又可敬。国难当头,家庭破败,个人被弃,遭遇是悲惨的,对一个弱女子来说,又是难以承受的。女主人公的难能可贵之处,就是在难以忍受的重重打击之下,没有乞怜之态,更无沉沦之想,而是坚贞自守,自强不息。在佳人这一艺术形象身上,寄寓了诗人自己的感慨和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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