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韵的一种。指唱和别人的诗时,自己所作诗的韵字及其先后顺序要与所和诗的韵字及先后顺序一致。如皮日休《馆娃宫怀古》为七言律诗,韵脚依次为“崖”、“钗”、“埋”、“怀”,陆龟蒙作《奉和袭美馆娃宫怀古次韵》以和之,亦为七言律诗,所用韵字与次序与皮诗全同。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