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宋刘穆之未出仕时家贫,常从妻子的兄弟姊妹处求饮食,曾向妻兄弟要槟榔消食,妻子兄弟认为他连饭都吃不饱,不需要槟榔。后刘穆之为丹阳尹,招妻兄弟饮宴,以一金柈盛槟榔送给他。见《南史·刘穆之传》。后因以“槟榔”指因贫穷而受人嘲讽。李嘉祐《送裴宣城上元所居》:“泪向槟榔尽,身随鸿雁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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