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江


字玑尺,又字荃若,号筠谷,浙江钱塘(今杭州)人。生于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卒于乾隆十年(1745)。自幼孤贫,幸得同里商人张静远资助,才得以读书。康熙五十七年(1718)中进士,雍正十三年(1735)任山东乡试主考,试后又于同年调任安徽提督学院。后迁侍讲,进侍读,充《明史纲目》纂修官,以足疾告归。郑江眇一目,淡泊寡营,诗文长于抒情,有指其失及改定者,终身敬礼之。著有《筠谷诗钞》七卷,《书带草堂诗文集》四十余卷,《春秋集义》二十卷,《诗经集诂》四卷,《礼记集注》四卷。郑江任安徽督学时,极为赏识吴敬梓的文才,曾向安徽巡抚赵国麟推荐他去参加博学鸿词科试。吴敬梓虽然未去京师参加廷试,但对他感激不已。当郑江任职届满回京述职之际,吴敬梓深情地写诗相送,在《送学使郑筠谷夫子还朝三十韵》中,既赞美他为“醇儒”,又称赞他奖掖后进的品德,更感激他对自己的知遇之恩。直到郑江离开南京很久以后,吴敬梓的这种感激情绪依然没有丝毫减弱,在《曹跃舟留宿南轩》一诗中,吴敬梓仍然流露了对恩师的一片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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