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见《大雅·思齐》一章。《韩诗》说:“刑,正也。”毛《传》:“刑,法也。寡妻,適(dí)妻也。御,迎也。”郑《笺》:“寡妻,寡有之妻,言贤也。御,治也。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至于宗族,以此又能为政,治于家邦也。”孔《疏》:“施礼法于寡少之适妻,内正人伦以为化本;复行此化至于兄弟亲族之内,言族亲亦化之;又以为法,迎治于天下之家国,亦令其先正人伦,乃和亲族,其化自内及外,遍被(pī)天下,是文王盛也。”王先谦《集疏》:“刑寡妻,至兄弟,以御家邦,即身修、家齐、国治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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