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诗十绝句(其一)


宋·戴复古

欲参诗律似参禅,妙趣不由文字传。

个里稍关心有悟,发为言句自超然。

以禅喻诗,乃宋人一大发明。他们常用参禅悟道的神秘思维活动来说明诗歌创作的规律。此诗也以禅宗超然之悟来比喻诗歌创作的艺术构思,认为诗律之“妙趣”在于心中“有悟”,而不是文字可以传达的。

禅宗强调本心直证之悟,而主张“不立文字”。慧海《大珠禅师语录》说:“得意者越于浮言,悟理者超于文字。法过言语文字,何向数句中求:是以发菩萨者得意而忘言,悟理而遗教,亦犹得鱼忘筌;得兔忘蹄也。”他们的“法”要由自心体悟,师徒之间也是以心传心,而超越文字。他们所讲的“心”也不是一般意义的心,而是自性清净心。这种清净之心是语言文字传达不出来的。他们认为,语言文字是有局限的,而“法过语言文字”,只可心传。然而,禅僧们也明白,离开语言文字又无法阐述禅法,所以,他们便用一种模糊语言说:“心无形相,非离言语,非不离言语。”其意无非是说,禅宗虽也要运用语言,但已非一般意义的语言,而是传心的手段而已。文学创作其实又何尝不是如此?文学家进行创作,其语言文字也并非其最终目的,而表情达意才是其宗旨。于是,文学家便借用禅宗的理论来谈论诗歌创作,也讲“妙趣不用文字传”,其关键在于“心有悟”。也就是作者本人对生活要有深切的体验,内心有着充实的主观感情。只有这样,便不会受文字的局限,不受“诗律”的束缚,正像禅宗不滞于名相一样,自由地表达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来。此诗说:“个里稍关心有悟,发为言句自超然。”这便是强调首先要内心有超然之悟,然后才会有言句超然之境。如此认识诗歌创作的规律,如此说明诗歌语言的特质,确是有一定道理的。

禅僧参禅的目的是为了悟道,诗家借用禅宗的思维方式来阐述诗歌抒发内心情感的特点。二者目的虽然不同,但是不以语言文字为终极目的,这一点又是相通的。因而,以禅喻诗便也显得自然,于是,“不由文字传”的“妙趣”还是由诗人用文字传达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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