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程承事


宋·真净

老也须知不老身,同行同坐有精神。

虽然无相无容貌,能为群生作主人。

这是一首咏唱众生与真如二者之间微妙关系的诗歌。

真如涅槃与法性实相等等,名称虽异而实际都是同一个概念。佛教认为真如法性乃万法即万事万物永远不变之性,故曰法性。万法之相谓之法相;真如法性无相,亦谓之实相。真如法性乃世间万法包括一切含生之类的实性,故谓之法性。这首诗撇开其它事物不谈,单单讲众生与真如法性二者之间的微妙关系,故觉有其特殊的意趣。

“老也须知不老身”,言众生与真如有别。“老”,指众生形体言;“不老身”,就真如法性说。众生有生老病死,古往今来,概莫能免,根本不存在长生不老之人。但是,众生形体虽可老死,众生所具有的真如法性却是永恒的,超出了生死异灭的范畴,因而诗人称之为“不老身。”佛教所说的涅槃永恒,常乐我静的境界,就是“不老”的境界。

“同行同住有精神”,言众生形体蕴含真如法性。佛教认为“万法一如”,即真如法性只有一个,然而世间万事万物却皆具有真如佛性。《起信论义记》上曰:“真如遍于染静,通情非情。”意谓世间有情之物与无情之物,皆有真如法性。《圆觉经》也说:“众生国土,统一法性。”正因为如此,诗人才说真如法性与众生“同行同住”。“有精神”即有生气,万事万物因真如法性而成,故曰“有精神”。

“虽然无相无容貌”,言真如法性无众生之体貌。众生形体的相貌,谓之法相。《大乘义章》曰:“一切世谛,有为无为,通名法相。”“世谛”,即世上的万事万物。万法殊相,因为万法各各不同。而真如法性,也叫做实相;实相无相,所以不同于世谛之法相。诗人所说的“虽然无相无貌”,乃是指真如法性没有众生形体的相貌。

“能为群生作主人,”言真如法性是众生形体的实性。“群生”是四大和合,因缘聚会而成,因此为空为假。众生形体所蕴含的真如法性,亦叫做本体实性乃是真实不虚的。而且“万法一如”,万事万物包括众生在内,皆具有同一的真如法性。正因为如此诗人才说真如法性“能为群生作主人”。

综上可知,众生与真如的关系非常微妙。众生形体不同于真如法性,因为众生形体可老,而法性真如永恒。这是其一。其二,众生形体虽不同于真如法性,但众生的形体中蕴含有真如法性。然而,真如法性虽蕴含于众生形体中,却又不具有众生形体之相貌,真如法性自有其无相之实相。其三,众生形体的实性,也即真如法性乃众生形体之统一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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