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杨雄《法言·学行》:“学,行之,上也;言之,次也;教人,又其次也;咸无焉,为众人。”
读书而又能推行这一学说,是上等,著书立说次一等,教人又次一等,什么都做不到,就是平庸的人。行之:即指按所学的来立身,又指在世上推行所学之“道”。立言:著书立说,流于后世。本条大意:学了首先要能将所学付诸实行,其次要能著书立说,传于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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