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唐代授予臣子的鱼形符信,用木或金属制成,上面刻有文字,分为两半片,各执一半,以备合验,有兵符和官员随身佩带的随身符等。陆龟蒙《送董少卿游茅山》:将随羽节朝珠阙,曾佩鱼符管赤城。张籍《同将作韦二少监赠水部李郎中》:旧年同是水曹郎,各罢鱼符自楚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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