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黄犬


【释义】:

感慨仕途险恶,蒙冤受害,追悔莫及。《史记·李斯列传》:“(秦)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太平御览》卷九二六引《史记》作“李斯临刑,思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不可得矣。”杜甫《八哀诗·故秘书少监武功苏公源明》:范哗顾其儿,李斯忆黄犬。李白《赠溧阳宋少府陟》:李斯未相秦,且逐东门兔。李白《行路难》之三:陆机雄才岂自保,李斯税驾苦不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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