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彭端淑※著。三卷。端淑官京师时,某年仲冬,大雪三.,因与友人蔡长耕等,熏炉煮酒,促膝谈诗,上下千古,纵横百家,成此诗话,初名《雪夜诗谈》,盖证其实,因其斋名白鹤堂,因此人又称之为《白鹤堂诗话》。
端淑论诗,强调有为而作,认为“诗有感慨,然必须有为而发,无疾而呻,非吉也”。认为像陶潜、杜甫这样的大诗人,都不是为作诗而作诗,面对客观外界种种事物,社会生活种种情状,志动而为情,情发而为言,其所“咏歌嗟叹,皆出于有为”。因此他们的诗篇千古传诵,感人至深。相反那些雄词瑰丽,驰骋可观,徒具外表,而无内容的诗篇,正如欧阳修所说,如“草木荣华之飘风,鸟兽好音之过耳”,是不能够称作诗的。端淑曾有诗说:“处世欲从圆尚易,吟诗直到真方难。”真,既是诗歌的基本要求,又是诗歌的最高准则。雕饰词藻者不算真诗,摹仿古人者也不算真诗。端淑自称:“余最恶拟古。”因为古人之诗表现其真实性情,后人无其性情而徒拟其形式、音节,自然不及古人之作。他又说:“诗须肺腑中自然流出,不可依傍前人。古云:学步邯郸,未得国能,先失故步矣。”也是指出摹拟古人的危害。端淑曾规定了“诗有三不作:押韵可不作,过险韵可不作,寻常应酬可不作。”认为这三者,都是“害诗之道”,妨害了诗人真实性情的表现。
端淑论诗,推崇盛唐,认为:“作诗从盛唐入手,气骨自高,从晚唐入手,气骨自卑。学盛唐,出入中晚,可也。学晚唐,欲移而之乎盛唐,则水火不相入矣。”他推崇盛唐,主要是赞赏其雄伟遒壮的风格,而晚唐七律诗,至第五六句已不振,结尾尤衰飒,远比不上盛唐之杜甫、王维等人,有绝大力量。端淑又说:“作诗入手要雄。入手一卑,则通身不振矣,此古人所以力争上流也。”看来,端淑是非常赞赏阳刚雄壮的诗风的。他认为诗风之豪,在于胸襟之豪,即如写山水风景诗,“凡游大山大水,必其胸中有高出此山此水气象,然后下笔自豪。若无此一段胸襟,终不能出色。”叶燮※《原诗》※曾称诗人之胸襟为“诗之基”,端淑此论,与叶氏是相通的。端淑虽喜雄壮一派,但在评诗时,则能广征博采,不限于一种风格。诗话中说:“喜浓者诧淡,喜淡者诧浓,以此自作则可,若论古人诗则不然。余尝云:别千家乃能定一家。此语殊不妄也。”评诗与作诗不同。作诗可以只作自己喜爱的风格,评诗则必须不论浓淡。如果对自己喜好的风格大加赞赏,对自己不好的风格尽力贬抑,那就有失公允,非为的评。
《白鹤堂诗话》有乾隆间刊本,后附《论文数则》,虽曰论文,亦有可与论诗相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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