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凶恶”字为孩子取名宁,是违背人们的意愿的,是一种J片谬行为,应当终众,在科学技术月趋先进f11现代社会里,尽骨人们的安全感已经提高了、增强了,但如果给孩子取这类名字,给人们带来的总是不安与不快,而决不会有丝毫的安乐一与欢乐。
过去用“凶”、“坏”’笋取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而:
一是用“病疫”,f取名,如范座、}t痴、宿瘤女以及王讴、陈聚等)这些名字不仅表明了身体的病态,Ifll b.造成了精神的压力,使人难得开心一笑)扫除这类名字,减轻身体欠仕者的心理负担,提高他们战胜疾病的信心和勇气,这才是应有的人道主义态度。
二是用“凶祸”字取名,如元凶、朱邪、郭老虎、许赤虎、_l}黑、鸟云、黄天等 这类名字,有的是“洪水”、“猛兽”,威胁着人们的生命与安全,是人类的人敌;有的是大难不死的幸存者,刘-灾祸心有余悸;有的则有直接以“凶”、“邪”的面貌出现,原意似乎是 “以凶对凶、以邪治邪”,但无意间又给人们的心灵带来了阴影,令人担惊受怕,难以安生。
凡是表现“ix}恶”而义对人类有害的东西,都应归一f:.“凶”、“坏”的范畴。“凶”与“坏”是人们的冤家对头,父母在给孩子取名的时候,应当千方百计铲除它.战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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