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称谓


    我们今天的中国人,大多只有一姓一名。但在古代,人们的姓名远没有这么简单。在通常的情况下,除了姓和名以外,还有字(表字)、号等。
    我们今天常说的某某人叫什么名字,其“名字”一词,在古代包括 “姓”“名”“字”二个部分,二者各有各的性能和作用,是三个各自独立而又相fir.依存的整体。
    古人刚生下不久就有了名,长大以后要取字,两者相连,通称名字。关于二者的作用,清朝人王应奎曾说:“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意思是说,名是用来r分彼此的,字则是表示德行的。二者性质不同,用途也不大一样。一般说来,古时候,名是阶段性的称呼,小时候称小名,大r叫大名。等有了字,名就成了应该避讳的东西,相称时也只能称‘挤而不称名。
    名与字在多数情况下共同构成一个人的代号,尽管用途不尽相同,二者之间还是有联系的。古人大多因名取字,名与字内容毫不相干的情况儿乎见不到。如气国时的名将张 匕,字翼德,在这一名字中,“飞”是名,“翼德”则是对“吃”的解释,因为 “飞”就是“翼之德”(翅膀扇动而造就的功德)。又如唐代大诗人自居易,字乐天,名与字之间也有联系,即 “居易”是因,“乐天”是果,只有居住安Jj母,才能知命而乐大。
    占人的名有多种类型,字也有不同用途。古人取字非常简单,往往只取一字,与子伯仲甫等表示年龄阶段的字相连。如孔子弟子颜回字子渊,冉耕字伯牛,冉雍字仲弓就是他们的字。当然有典人取字时干脆只用一字,不加别的字词,如陈胜字涉,项羽字籍等即是如此。东汉以后,人名取字才越来越讲究,情况也越来越复杂。人们在有了名以后,往往把取字看得很贡要。有些人在取字时注重效法占人,取字“士则”、“思贤”、“师亮”等等;有些人则寄托对当事人的厚望,取字 “温史”(长寿不夭)、“永全”(永远安全)等等。这些,无不含有深刻的意义。
    古人除有名、字外,又多取一号以代替名字。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 “别号”。
    早在周朝时,人们就已经开始取号。对此,《周礼》解释说,号为“尊其名更为美称焉”,意思是说,号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称和美称。一旱期的号具有这一特点,有号的人多是那些圣贤雅士。如老子别号广成子,范蠢别号鸥夷子皮等。先秦时期有名‘笋又有号的人并不太多,至秦汉魏晋南北朝时,取号的人仍不是很多,名载史籍者仅有陶潜别名五柳先生、葛洪别号抱朴子等数人。
    但是,到了隋唐时期,伴随着封建国家的强盛和文化的高度发达,在名、字之外另取别号的人也逐渐多r起来。如李白号青莲居}._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皆属此类。
    到了宋代,取号之风又有进一步的发展。人们熟知的《水浒传》lO0将个个都有别号,正是代表着当时的社会风气。
    明清人更把取号视为一种时髦,卜至皇帝,下至 ‘般黎民百姓,几乎人人有号。正如清人凌杨藻在 《鑫勺编》一书中记载的那样,其时 “ICJ布村垄,鬼人琐夫,不识字者莫不有号,兼之庸鄙狂怪,松兰泉石,一坐百犯;又兄‘山’弟则必 ‘水’,伯‘松’则仲必‘竹’,不犹大可笑也哉。近闻妇人亦有之,luJ见人称 ‘冰壶老掘’,乃婆媳也”。甚至一些落草为寇的盗贼也有别号。如上述书中举r一个县官在审理一桩窃案时,责难犯人为自己开脱罪责,犯人突然说道:“守愚不敢;》”县官不解其意,一问左右,才知道是犯人在自称别号。
    在用字上,取号与取名、取字不同,大多不受字数多少的限制。从已知的历代别号来看,有2字号,也有3字、4字号,甚系还有10余字、20余字的别号。如清代画家郑板桥的别号就有12字,即“康熙秀刁‘雍正举人乾隆进士”。至于宗教界的一位叫释成果的法师,别号的字竟达28个之多,即 “万里行脚僧小佛山长统理天下名山风月事兼理仙鹤粮晌不醒乡候”。一个人的别号竟然用了近30个字,真可谓古今一大奇观。
    因为古人取号有较大的随意性,并目不必加以避沛,因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饱受文字狱和避讳之苦的明清人,促使他们在名字之外更取别号来表现自己。当时的大多数人都取一个别号,但有些人的别号也有好几个。如清初画家石涛法名弘济,别一号清汀道人、苦瓜和尚、大涤子、瞎尊者,达四个之多。
    综上可知,我国古人的称谓远比现代人复杂,他们有姓、名又有字、号。这种姓、名、字、号的并存,既适应了当事人不同年龄阶段和不同情况下的需要,一也为中国的姓名文化增添一r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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